近日,國家知識產權局發布了“關于開展以信用為基礎的分級分類監管試點申報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出,建立知識產權領域以信用為基礎的分級分類指標和信用評價模型。研究制定知識產權領域信用分級分類監管有關文件和推進信用承諾制度有關工作辦法及相關文書。制定規范嚴重失信行為認定、聯合懲戒、公開公示、異議、信用修復等有關政策文件。形成失信主體行為清單、懲戒措施清單并對行為、措施分級分類。規范信用報告管理和使用,開展知識產權領域以信用為基礎的分級分類監管。
國家知識產權局辦公室關于開展以信用為基礎的分級分類監管試點申報工作的通知
國知辦發保字〔2020〕2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知識產權局(知識產權管理部門),四川省知識產權服務促進中心:
為深入貫徹落實《關于強化知識產權保護的意見》(中辦發〔2019〕56號)、《關于加快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 構建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9〕35號),按照關于強化知識產權保護的意見推進計劃工作部署,現就地方開展知識產權領域以信用為基礎的分級分類監管試點申報工作通知如下:
一、試點工作目標
推動試點地區加強知識產權信用體系建設,設立科學合理的分級分類指標,做好知識產權領域信用信息記錄,完善分級分類信用監管機制。建成暢通高效的信用信息管理平臺,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工作模式和典型案例。推動全國知識產權信用運行機制進一步健全,政策環境進一步完善,與地方社會信用體系有機融合,為提高知識產權保護水平、優化營商環境提供有效保障。
二、試點工作原則
(一)整體謀劃。深入摸清地方知識產權信用體系建設工作基礎、問題需求,加強政策、信息、機制協同建設,體系化推進知識產權領域信用體系建設工作。
(二)統籌協調。加強跨部門、跨區域工作協作,與區域內知識產權領域各級部門和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部門密切配合,推進信用平臺互通互聯、信用信息上下通達,信用評價全面準確、信用監管分級分類。
(三)探索創新。加強方法和機制創新,結合地方實際,強化問題導向,圍繞重點工作探索實踐、求真務實,強化創新突破與制度建設的有機結合。
三、試點工作任務
(一)建立工作基礎。形成知識產權領域信用信息采集目錄和管理規范,完善信用信息記錄。建立知識產權領域以信用為基礎的分級分類指標和信用評價模型。研究制定知識產權領域信用分級分類監管有關文件和推進信用承諾制度有關工作辦法及相關文書。制定規范嚴重失信行為認定、聯合懲戒、公開公示、異議、信用修復等有關政策文件。形成失信主體行為清單、懲戒措施清單并對行為、措施分級分類。規范信用報告管理和使用,開展知識產權領域以信用為基礎的分級分類監管。
(二)健全工作機制。建立健全地方信用體系建設工作推進機制,強化部門協同和地市推進。建立健全知識產權領域信用信息報送、公開和共享、修復機制。建立健全分級分類監管運行機制,實現事前承諾、事中監管、事后懲戒工作的有效銜接。建立健全激勵守信、懲戒失信工作機制,搞好部門協調。加強對地方知識產權服務機構信用監管,支持行業協會協助開展信用建設和信用監督。
(三)加強工作支撐。強化知識產權領域信用體系建設工作的調查和研究。多渠道多形式宣傳知識產權領域信用分級分類監管工作,營造守信激勵、失信懲戒的良好社會氛圍。加強知識產權領域信用監管工作人員指導和培訓。研究建設知識產權信用信息管理平臺,實現知識產權領域信用信息的統一歸集、分級分類和共享使用,探索與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知識產權局子平臺的互聯互通。
四、試點申報與評定
(一)申報主體。申報主體為省級知識產權管理部門,需提交《知識產權領域以信用為基礎的分級分類監管試點工作申報書》(見附件)。申報書要求工作目標明確、推進思路清晰、任務細化具體、考核驗收便捷,方案落實的保障到位,具有針對性和操作性。
(二)試點時間和范圍。應考慮全省范圍全面推進和重點環節典型突破相結合,同時可遴選有條件、有意愿的地市、區縣重點推進。重點推進地區承擔的任務分工要在試點方案中予以體現。試點時間自試點批復***2021年底。
(三)評選確定。我局根據申報書,結合地方工作基礎、綜合保障條件、預期工作成果等進行綜合評價,確定試點單位。
各地知識產權管理部門要高度重視,爭取地方黨委、政府和相關部門支持,深入調研、立足實際,認真開展申報工作。請于2020年6月12日前將申報材料報我局知識產權保護司。
特此通知。
附件:知識產權領域以信用為基礎的分級分類監管試點工作申報書
國家知識產權局辦公室
2020年5月27日
(聯系人及電話:知識產權保護司 范文 于光 010—62083490 62086885 傳真:010—62083171,郵箱:tixichu@cnipa.gov.cn)
來源:國家知識產權局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