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轄市區人才辦、科技局,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中共常州市委 常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創新驅動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常發〔2021〕1號)、《市委辦公室 市政府辦公室印發〈關于促進創新發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常辦發〔2021〕1號)的精神,加快推進領軍型創新人才引進培育,推進全市人才結構戰略性調整,提升常州人才國際化水平,激發人才創新創業活力,根據《常州市領軍型創新人才引進培育項目實施辦法(試行)》(??瓢l〔2021〕178號)要求,現啟動2022年常州市領軍型創新人才引進培育項目(企業創新類)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點 2022年常州市領軍型創新人才引進培育項目(企業創新類)銜接省“雙創計劃”,旨在發揮企業引進培育創新人才的主體作用,以新一代信息技術、軌道交通、機器人、航空航天裝備、新材料、節能環保、生物醫藥與醫療器械等產業領域為重點,引導企業通過實施產學研合作、成果轉化及產業化項目、創新平臺建設等引進培育高層次創新人才及創新團隊,促進企業技術進步和自主創新能力的提升。 二、申報類別及申報條件 申報類別 常州市領軍型創新人才引進培育項目分為A、B、C三個類別,其中A類為企業創新類(重點),B類為企業創新類(面上),C類為事業單位創新類。本批次僅受理企業創新類項目,即A類和B類,C類項目申報另行通知。 申報條件 1、A類申報條件 ? 申報單位需為在我市境內注冊的獨立法人企業,符合我市十大產業鏈重點產業及高新技術產業發展方向,且于申報上年度前完成工商、稅務和社保等注冊登記相關手續,并有2名以上非股東(全職員工股權激勵的除外)的員工繳納社保費; ? 創新人才從省外、海外引進,一般具有博士學位; ? 有4年以上(具有博士學位的1年以上)在國內外知名企業、高校、科研單位及相關機構從事研發或管理等崗位工作經歷,并取得較突出業績; ? 申報人應為2020年1月1日之后來蘇工作; ? 掌握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核心技術、技術水平達到國內***或國際先進,或者曾在國內外知名企業擔任研發核心工作、工作業績突出、業內影響大; ? 申報人需為申報單位全職引進,主要從事科研或與科研相關工作,引進后能連續為引進單位服務3年以上; ? 從到申報單位工作次月起,申報單位給予薪酬月均不低于3萬元,以申報單位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為準。 2、B類申報條件 ? 申報單位需為在我市境內注冊的獨立法人企業,符合我市十大產業鏈重點產業及高新技術產業發展方向,且于申報上年度前完成工商、稅務和社保等注冊登記相關手續,并有2名以上非股東(全職員工股權激勵的除外)的員工繳納社保費; ? 創新人才從省外、海外引進,一般具有博士學位; ? 有4年以上(具有博士學位的1年以上)在國內外知名企業、高校、科研單位及相關機構從事研發或管理等崗位工作經歷,并取得較突出業績; ? 申報人應為2020年1月1日之后來蘇工作; ? 擁有能夠促進企業自主創新、技術升級的產權明晰的核心技術成果,或者在國內外知名企業擔任中***職務、工作業績突出、在業界有一定影響; ? 優先支持申報企業全職引進的人才。申報人主要從事科研或與科研相關工作,引進后能連續為引進單位服務3年以上。非全職引進的,應提供派出單位或派出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到引進單位工作不少于3年的證明; ? 從到申報單位工作次月起,申報單位給予薪酬月均不低于1萬元,以申報單位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為準。 三、支持方式 常州市領軍型創新人才引進培育資助項目A類、B類采用前資助。優先支持:全職引進人才、海外高層次人才、企業高薪聘用人才、本人有資金投入并占有股份的人才以及省科技廳績效評價結論為優秀的省級科技基礎設施承擔單位引進的人才。 對入選領軍型創新人才A類的項目,給予不低于50萬元資助,入選B類的項目給予不低于30萬元資助。 鼓勵各轄市區給予立項項目相應資金配套支持。 對入選項目優先推薦申報“***”“省級”人才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