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泰州泰興市一家名為“盒馬生鮮”的海鮮銷售店鋪被阿里巴巴集團旗下“盒馬鮮生”超市所屬公司上海盒馬網絡科技有限公司告上法庭,索賠30萬元。
1月20日,據一審管轄該類案件的泰州靖江市法院獲悉,該院近日判決被告盒馬生鮮店立即停止商標侵權行為及不正當競爭行為,賠償盒馬公司2.5萬元。
眾所周知,盒馬鮮生是阿里巴巴集團旗下的新零售平臺,是超市、是餐飲店、也是菜市場,還能快速配送上門。盒馬鮮生中的“鮮生”,其實是取自“鮮美生活”之意。
2016 年 8 月*** 2019 年 11 月期間,阿里巴巴集團控股有限公司經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核準,取得 " 盒馬 " 的多類別注冊商標,涵蓋了餐廳、咖啡館、會議室出租、野營場地設施、養老院等各個類別。
在此期間,盒馬鮮生店鋪也在全國遍地開花。憑借著高品質,在短時間內打響了知名度,并且吸引了大批忠實顧客。
2021年8月,盒馬公司發現泰興有一家名叫“盒馬生鮮”的海鮮店,與之沒有任何關系。后盒馬公司將該海鮮店告上法庭。
泰興市的“盒馬生鮮”店成立于2020年3月,經營范圍為食品經營、水產品批發、水產品零售等。
原告訴稱,“盒馬生鮮”海鮮店未經其授權,擅自在店名中使用“盒馬”、“盒馬生鮮”,并在業務經營、宣傳等商業活動中將“盒馬”用作商標,門店招牌上也出現“盒馬”、“盒馬海鮮”,在手機消費支付憑證頁亦使用“盒馬”、“盒馬生鮮”字樣,這一系列行為屬不正當競爭,侵害注冊商標專用權。
盒馬公司請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在經營活動中使用“盒馬”商標等不正當競爭行為并賠償損失30萬元。
法院查明,“盒馬”“盒馬鮮生”等注冊商標均在有效期,受法律保護。被告在其店鋪門頭突出標注“盒馬海鮮”字樣,收款界面使用“盒馬生鮮”,具有識別商品來源的作用,屬商標性使用。這些標識與案涉注冊商標中的“盒馬”在文字組成、讀音完全一樣,易使公眾混淆。因此,被告的行為構成對盒馬公司的商標侵權。
***終,靖江市人民法院依法判決,被告泰興市小張海鮮店立即停止商標侵權行為及不正當競爭行為,在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賠償盒馬公司 2.5 萬元。
小編提醒大家,在日常經營活動,要注意避讓知名品牌/商標,不要想著蹭熱度、搭便車,以免惹上侵權糾紛。日常使用的商標標識,要盡快申請注冊,既能避免侵犯他***利,又能受到法律保護。
(來源:文章來源于網絡,如有侵權請聯系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