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知識產權局依法對5家專利代理機構給予吊銷專利代理機構執業許可證的行政處罰,對4家專利代理機構給予責令停止承接新的專利代理業務6***12個月的行政處罰,9家機構中有8家代理不以保護創新為目的的非正常專利申請數量特別巨大,且人均專利代理量存在持續過高的情況。
近日,全國各地知識產權保護中心陸續發布通知將上述專利代理機構取消或暫停受理預審服務備案資格。
近日,國家知識產權局依法對5家專利代理機構給予吊銷執業許可證的行政處罰,對4家專利代理機構給予責令停止承接新的專利代理業務6***12個月的行政處罰。
中國(中關村)知識產權保護中心
2021年12月27日
近日,國家知識產權局依法對5家專利代理機構給予吊銷執業許可證的行政處罰,對4家專利代理機構給予責令停止承接新的專利代理業務6***12個月的行政處罰。
根據國家知識產權局上述處罰決定,依據《中國(濱海新區)知識產權保護中心代理機構預審服務管理規范》,現取消廣東有知貓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預審服務備案資格,注銷其預審服務系統賬號。暫停深圳紫晴專利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預審服務資格;暫停受理北京科億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北京化育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深圳***誠化育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向我中心提交專利代理機構注冊備案。
特此公告。
近日,國家知識產權局依法對5家專利代理機構給予吊銷專利代理機構執業許可證的行政處罰,對4家專利代理機構給予責令停止承接新的專利代理業務6***12個月的行政處罰。根據《山東省國家知識產權保護中心備案主體及代理機構管理辦法(暫行)》(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的規定,對相關機構作出以下處理決定:
上海精晟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的行為屬于第三類負面行為,根據《管理辦法》第十五條的規定,取消其預審服務資格,永久列入黑名單。
北京盛凡智榮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2021年11月1日更名為北京喆翙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的行為屬于第三類負面行為,根據《管理辦法》第十五條的規定,取消其預審服務資格,永久列入黑名單。
深圳紫晴專利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的行為屬于第三類負面行為,根據《管理辦法》第十五條的規定,暫停其預審服務資格,列入黑名單***2022年年底。
深圳***誠化育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北京化育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北京科億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廣東有知貓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北京艾皮專利代理有限公司、成都正華專利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的行為屬于第三類負面行為,對上述機構提交的注冊和備案申請不予受理。
特此公告。
山東省國家知識產權保護中心
2021年12月27日
近日,國家知識產權局依法對5家專利代理機構給予吊銷執業許可證的行政處罰,對4家專利代理機構給予責令停止承接新的專利代理業務6***12個月的行政處罰。
根據國家知識產權局上述處罰決定,經研究決定取消上海精晟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在我中心備案及代理預審案件資格;暫停北京科億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及北京化育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向我中心提交專利預審案件資格。
特此公告。
蘇州市知識產權保護中心
2021年12月27日
近日,國家知識產權局依法對5家專利代理機構給予吊銷執業許可證的行政處罰,對4家專利代理機構給予責令停止承接新的專利代理業務6***12個月的行政處罰。
根據中國(濟南)知識產權保護中心《專利申請預審服務申請主體、代理機構管理制度(試行)》,已注銷北京盛凡智榮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專利預審服務賬號,取消其預審服務資格;將深圳紫晴專利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列入黑名單,暫停其預審服務資格;對上海精晟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成都正華專利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廣東有知貓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北京艾皮專利代理有限公司、北京科億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北京化育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和深圳***誠化育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7家代理機構提交的注冊申請不予受理。
特此公告。
中國(濟南)知識產權保護中心
2021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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