壓縮機專利侵權案的背景
2、奧克斯并不生產壓縮機,并且是格力壓縮機產品多年的采購方。
3、涉案專利在2020年宣告專利到期,也就是說奧克斯實質是購買了一件即將到期的專利,用于訴訟。
4、涉案專利在原有專利權人東芝開利的手中,從未發起任何維權行動,而奧克斯在多地法院發起訴訟,累計索賠金額高達1.9億,來勢洶洶。
此外,近年來格力、奧克斯的多次兵戎相見,也是本案更深入的一個背景參考。例如,2020年5月中國裁判文書網公布資料,“廣東省***人民法院維持原判,認定寧波奧勝貿易有限公司(原寧波奧克斯空調有限公司)惡意侵權成立,判決其向珠海格力電器股份有限公司賠償4000萬元”。值得一提的是,該起訴訟案還入選了“2019年度廣東省知識產權審判十大案件”。
近年來,奧克斯屢屢被格力訴諸法庭,持續敗訴,甚***連針對奧克斯空調能效問題的行政投訴,都以受罰為終。奧克斯一路落敗的現狀,直到其獲得東芝開利的壓縮機專利而迎來轉機,截止發稿當前,基于該專利的系列訴訟在寧波中院的判決已出,判決專利侵權成立,以及1.6億高額賠償。
奧克斯師夷之長技以制夷,“借了”東芝開利的壓縮機專利的“箭”,闖過專利復審委的專利無效,絕地反擊,在寧波贏得專利訴訟,并獲取高額賠償,從戰術上來講,奧克斯的這一仗,似乎是額手相慶、一雪前恥的高明之舉。
在吳漢東教授近年的演講“中國知識產權制度現代化的目標安排和道路選擇”中提及:“價值目標涉及’法律促進哪些價值’和’法律本身具備哪些價值’的問題。在法律價值體系中,創新是知識產權制度的價值靈魂,知識產權本身是私法領域制度創新的產物,同時又以實現科技創新、文化創新的知識創新為使命。創新價值體現在知識產權的制度設計和法律實踐活動之中。在知識產權法律價值體系中,激勵私人創新、促進社會發展,是一個涵蓋周延且具有理想方向的目標系統,存在于從法律到政策的制度規范之中;這一價值目標的實現,有賴于社會主體的法律價值實踐活動,包括基于國家的立法、執法、司法、守法而形成的法治體系運行的過程與結果。概言之,知識產權制度以基于智力創新所產生的社會關系為調整對象,表現了保護知識財產、尊重創新活動的價值取向?!?/span>
創新是知識產權制度的價值靈魂,奧克斯雖然巧妙的用“拿來主義”獲得了涉案專利,但細想來看,過去和未來也不是為了壓縮機技術的創新,同時并不排斥可能和東芝開利有權利分潤協議,那此案件的***終價值取向就值得深思和斟酌了。
2021年12月,寧波中院對奧克斯訴格力專利侵權兩案作出判決,分別確認專利侵權并判賠9600萬、7060萬等合計1.6億。專利侵權案件賠償數額的計算依據主要是《專利法》以及《***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專利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若干規定》(以下簡稱《規定》)?!秾@ā穼r償的計算方式作了原則性的規定,《規定》細化了各種計算方法,賠償的計算方式有四種:1.根據侵權人因侵權獲得的利益計算;2.根據被侵權人因為侵權而受到的損失計算;3.根據專利許可費的倍數確定賠償數額;4.法定賠償。在某媒體披露的裁判文書中,判決采用了廈門大學龍小寧教授的賠償計算的報告,但如果客觀來看,格力不屬于惡意侵權,奧克斯不生產壓縮機,巨額損失從何而來?專利從東芝開利手上獲得,相信也沒有支付超過1個億的費用。這樣的高賠償額到底是保護創新,彰顯嚴保護,還是鼓勵了一個成功的“專利投資”?且先不議龍教授的計算依據,這個金額確實再次刷新了“高賠償”的記錄。
1、知識產權之爭,理應是科技創新之爭,企業發展和國家創新治理體系之爭,我們在尊重知識產權制度,承諾加強知識產權保護的同時,也需防范制度被過度的利用于純粹的商業競爭博弈中。
2、 在法律價值體系中,創新是知識產權制度的價值靈魂,知識產權本身是私法領域制度創新的產物,同時又以實現科技創新、文化創新的知識創新為使命。
3. 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嚴保護不等于高賠償額,尤其在市場經濟中,應更慎重。知識產權保護是一個系統工程,要綜合運用法律、行政、經濟、技術、社會治理等多種手段,從審查授權、行政執法、司法保護、仲裁調解、行業自律、公民誠信等環節完善保護體系,加強協同配合,構建大保護工作格局。
然后,我們也一起靜等后續更多的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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