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知識產權局公告
第四***號
根據國家知識產權局***七七號公告,國家知識產權局自2012年9月3日起開通中歐雙邊優先權文件電子交換業務?,F因歐洲專利局優先權電子交換業務遷移有關安排,其中涉及中歐雙邊交換渠道獲取對方電子優先權文件服務將于2022年1月1日起停止。
為繼續為中歐兩局申請人提供電子優先權服務,國家知識產權局與歐洲專利局經協商一致,決定將中歐雙邊優先權文件電子交換業務遷移***WIPO DAS平臺。即,對于申請日在2022年1月1日(含)之后的申請,申請人希獲得國家知識產權局或歐洲專利局出具的電子優先權文件的,需按照WIPO DAS平臺要求履行交存、查詢手續。具體程序要求和操作指南參見世界知識產權組織(WIPO)網站http://www.wipo.int/das/en/,國家知識產權局網站https://www.cnipa.gov.cn/art/2020/6/5/art_1549_99779.html以及歐洲專利局相關通知。
特此公告。
國家知識產權局
2021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