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蘇省知識產權局公布了一則行政處罰信息。蘇州一公司在未取得專利代理機構執業許可證的情況下,與15家企業簽訂合同或口頭約定等方式,接受辦理專利申請的委托,組織撰寫203件專利申請文件,并以企業名義或者通過其他專利代理機構提交,收取了相關費用,屬于《專利代理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的“擅自開展專利代理業務”的行為,違反了《專利代理條例》第九條***款和《專利代理管理辦法》第八條的規定。江蘇省知識產權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86141.09元,并處違法所得2倍罰款172282.18元,罰沒款合計258423.27元。
決定書文號:蘇專代案字〔2021〕11號
違法行為類型:擅自開展專利代理業務
當事人:蘇州XXX企業管理有限公司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3XXXXXXXXXXXXN0R
主要違法事實:蘇州XXX企業管理有限公司在未取得專利代理機構執業許可證的情況下,與江蘇德**公司等15家簽訂合同或口頭約定等方式,接受辦理專利申請的委托,組織撰寫203件專利申請文件,并以企業名義或者通過其他專利代理機構提交,收取了相關費用,屬于《專利代理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的“擅自開展專利代理業務”的行為,違反了《專利代理條例》第九條***款和《專利代理管理辦法》第八條的規定。
處罰依據:《專利代理條例》(國務院令第706號)第二十七條。
處罰結果: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86141.09元,并處違法所得2倍罰款172282.18元,罰沒款合計258423.27元。
決定機關:江蘇省知識產權局
決定日期:2021-10-10
(來源:江蘇省知識產權局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