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美國專利商標局網站顯示,TCL公司從飛利浦受讓了15件美國專利。是否還包括這15件專利的其它同族專利,目前并不清楚。
自近年來雙方相繼在美國、法國和英國展開專利訴訟之后,此舉是否意味著這場訴訟已經走向和解,目前還有待進一步確認。
這15件專利大多是2011-2014年之間申請的,技術涉及音頻管理、視頻編輯、耳機降噪、文本輸入系統、手勢控制、監測體征、OFDM、藍牙控制,***多的是用于監測和記錄生命體征的體域網(BAN)專利。
此次交易涉及如此分散的技術領域,與雙方去年訴訟爭議的領域并不相同,所以還不能確認是TCL主動購買,還是因為與飛利浦之間還有未決訴訟的情況下,因許可談判不成而先期被動購買。
飛利浦近年來對于中國企業的專利費征收一直都比較強勢,中國很多電子和家電企業都苦不堪言。
華為在2019年,小米在2018年都曾購買過飛利浦的專利。在飛利浦的專利生意上,買方還不乏西門子、IBM、AT&T等國外巨頭。
飛利浦和TCL之間可謂淵源頗深。1987年,李東生初到歐洲,就直接到飛利浦公司參觀學習,親身感受到了世界電子產業領導者的氣息。此后,飛利浦還一度成為TCL的第三大股東。
即使這樣,飛利浦在專利收費上對TCL一點不手軟。去年兩家公司在歐洲和美國都打起了專利官司。2020年2月12日,飛利浦在美國加州中區聯邦地區法院起訴TCL,指控其銷售的4K電視侵犯了飛利浦的三項美國專利US9,590,977,US10,298,564,US7,052,152B2,涉及背光和串流保護技術。
飛利浦稱早在2012年就已經對侵權問題向TCL多次致信,但TCL未作出回應,而且不僅沒減少侵權,反而增加了。此后,雙方訴訟進一步升級。
2020年10月,飛利浦向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提出337調查申請,指控TCL及海信等中國公司在美進口和銷售的數字視頻播放設備侵犯其專利權,請求發起337調查,并發布有限排除令和禁止令。同樣在歐洲,雙方也從2018年就開始了專利訴訟紛爭,主要涉及2項飛利浦的標準必要專利。2020年2月6日,巴黎民事法院在TCL和飛利浦之間有關專利訴訟管轄權的爭議中,駁回了飛利浦的請求,保留了TCL對于飛利浦以及總部設在法國的歐洲電信標準協會(ETSI)起訴的管轄權。
這是源于雙方2018年的訴訟紛爭,在2015-2018雙方未能就SEP和FRAND的許可條款達成一致的情況下,飛利浦在英國對TCL提起專利侵權訴訟,希望獲得對TCL的強制令。2019年,TCL向巴黎民事法院起訴飛利浦和ETSI,請求法院對飛利浦對其標準必要專利基于FRAND原則頒發許可證,并要求ETSI協助雙方當事人授予這種許可證。飛利浦于是請求巴黎民事法院拒絕管轄權,理由是英國法院已經在審理TCL與飛利浦之間的專利糾紛,如果英國和法國都對同一爭議作出裁決,有可能出現互相矛盾的情況。
正是基于上述背景,巴黎民事法院支持了TCL。法院認為,TCL對飛利浦和ETSI的訴訟存在關聯,而且認為ETSI的成員協議和ETSI的知識產權規則都受法國法律管械,這是法國法院保留對這兩項要求的管轄權考慮的一個因素。
而且根據ETSI知識產權規則第6.1條,SEP的所有者向潛在許可證持有人授予FRAND許可證的承諾被成為“第三方受益合約(stipulation pour autrui)”,一種法國民法中相當于第三方受益人的條款。該條款在ETSI成員(SEP持有者)和第三方(潛在被許可人,無論是否是ETSI成員)之間建立了直接的合同關系。
而法國法院此次針對TCL與飛利浦的此次裁決,據說是法國法院***次裁定SEP所有者根據ETSI受法國法律管轄的知識產權政策所做的承諾構成了“第三方受益合約”。
近來,有關總部設在法國的ETSI在雙方訴訟中的管轄和使用法律的案件逐漸增多,剛剛在美國第五上訴巡回法院結束的HTC vs 愛立信一案中,法官也就法國法院在ETSI上擁有的管轄和適用法國合同法等情況進行了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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