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專利駁回的案子,是否可以重新申請的問題,有兩種不同的聲音:有些人覺得專利駁回了,是因為審查太嚴,或者遇到了不同的審查員才會被駁回,如果重新交,或許當審查員換了一個,或者審查相對松的時候,案子說不定還能獲得授權。
也有些人則認為,專利駁回了,就基本沒有希望了,在申報上去,只能是同樣的結局,就是浪費錢,甚***會因為反復的提交,而被納入了非正常申請,這樣就得不償失了。其實這兩種方式,顯然不是很好的處理駁回案件重新的方式。
因此,與其考慮專利駁回后的問題,還不如在專利申請撰寫階段,就盡可能多考慮、多完善,從駁回決定中取經或者改進,不過都是事后的不就方法。其實應在源頭和過程中解決,在我們申請專利之前應該好好的做好檢索,在撰寫的時候也要多方面的進行考慮。智慧騰達一家從開始便為你各方面考慮的代理機構,我們能給的不過就是安心了。